2009年1月21日 星期三

溫故匯豐

匯豐(5)近日股價急瀉,是時間跟她翻翻舊賬。1949年,匯豐將核心業務由上海搬遷至香港,雖然銀行為很多同樣逃難來港的上海廠商融資,但大致上,當時的匯豐仍然充滿殖民地色彩。英籍大班都是只為在港的外國人服務,至於華人客戶,銀行則聘請華人「買辦」代理。

船王包玉剛據說是匯豐第一位直接治商的華人。包玉剛從上海來港原本經營貿易,後來因戰後日本大力推動製船業,並以優厚的條件吸引海外買家,包玉剛發覺航運業大有可為,但以當時的財力,他負擔得起只有數艘貨輪,幸好獲得原為他辦理貿易融資的匯豐支持,大量增購船隻,建立世界最大的船隊,匯豐從中亦大有斬獲。

到七十年代末,航運業低迷,船王轉移資產到陸上,從當時勢力龐大的英資行怡和手中奪得九倉(4),匯豐的支持也不可缺少。之後,匯豐與長實(1)建立的關係更為重要。

經過拯救陷入財政困難的英資商行和黃(13),匯豐持有和黃大量股權,並聘請一位澳洲人當和黃總裁,將其業務重新納入正軌。之後匯豐打算出售和黃股份,但她沒有向最富有的買家,如英資財團及包玉剛求售,反而在沒有競價的安排下,匯豐將和黃以低價售予長實,據說成交價較資產淨值,折讓五成多。到1979年,收購和黃之長實,成為全港第二大地產商,排名僅次於怡和。

匯豐厚待長實﹑回報就是長實其後的龐大貸款生意。匯豐更邀請其主席李嘉誠加入董事會,繼包玉剛後成為另一華人董事。銀行的商業策略和董事會組成成員,向香港的華資財團發放一個友善訊息,吸引更多華資公司光顧,匯豐更支持當時因跟中共友好,而被英國政府排擠的霍英東,顯示其不受政治壓力的影響。

今日,香港的地產﹑港口和零售業,由幾個大財團控制,有個說法是:匯豐扮演了造王者的角色,亦有指,匯豐也是身不由已,只是盡量適應環境變遷,避免跟其他英資財團一樣抵不住時代巨輪的衝擊。無論如何,匯豐這種沒有種族歧視,認錢不認人的態度,及其看通長遠形勢的能力,是他們成功的基石。近年,匯豐又重回祖國懷抱,與國內的金融業建立密切關係。只要這種特質不變,即使暫時面對經濟困境,長遠前景仍然一片光明。

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競爭從地產開始

不知不覺間,地產商的利益好像和置業人士的利益連成一線,兩方都希望樓價穩步上揚。社會好像默許地產商的壟斷行為,認為一切對地產商好的,也必利好樓市。市民對地產商的保護態度,和對超市壟斷所採取的態度截然不同。從來,只有針對超市的格價隊,未聽聞有組織格價隊比較樓盤抵買程度,其實成功為樓盤格價可以慳得的金錢,可抵銷成千上萬次在超市的努力成果,這顯示社會都不敢觸及置業者的神經。

這條神經可能是自1997年推出八萬五房屋政策而起的,推出政策稍有不慎,後果可以很嚴重。所以即使面對地產市場寡頭壟斷,所產生的種種問題,包括發水樓,以至懷疑有地產商在政府拍賣場作幣,只有啞忍,誤信地產商和置業者同坐一條船的歪理。

物業價值由土地價值和建築價值兩個部份所組成。建築價值會隨著時間而折舊,以至貶值,但土地卻不會折舊,可以保值,甚至升值。八萬五政策錯在大量推出住宅,令土地出現供過於求,連土地價值也貶值。

今日社會又走向另一個極端,以為維持地產商的壟斷,就等於保護市民的資產,其實這只是保障了建築物的價值,即地產商的利益,對土地價值一點好處也沒有,甚至可能有害。

在缺乏有效的競爭環境下,政府拍賣地皮無法刺激激烈的競投,另一方面,樓宇買賣市場又因為缺乏競爭性,令地產商多採取善價而沽的策略。再者,因為缺乏可供選擇的發展商,樓宇設計都傾向有利發展商,例如減少實用面積﹑建築用料低劣,令樓宇充滿水份。三個因素加起來,結果售賣的樓宇,外表昂貴,但保值能力不高,有損置業者利益。

競爭法如果只顧立例管制,相信無助於改善現時地產商的壟斷局面,因為財雄勢大的地產商,總有方法繞過限制,莫說競爭法可能只會針對其他比較雞毛蒜皮的行業,而不是最關鍵的地產業。更有效解決壟斷的方法,是減低入行門檻,讓更多企業加入競爭,例如增強申請土地拍賣的透明度。在打破地產寡頭壟斷之前,香港被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系,當之有愧。

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

不要放棄

時常聽朋友說,由於持有的某幾隻股票損失慘重,已經將它們放置一旁,不再理會。日勤對這種「放埋一邊唔理」的做法有點意見。粗略分析,可以將之分為幾個歪理。

第一,正如周刊大字標題引述富商的說話:「未沽貨唔算輸」。意思是,即使持有的股票遠低於買入價,所導致的損失可以不理,只要未沽出股票,未理單計數,就未算輸。如果從狹窄的定義看,輸是高買低沽的話,不沽就永遠不輸。日勤認為這個想法只是自欺欺人。從基本的會計方法看,賬面損失也是損失。這是普遍投資基金認可的。「未沽不嬴輸」反映了不認輸的心態。可能有人認為,無論輸多少,輸就是輸,所以即使股票價格會再進一步下跌,也無關痛癢。這種想法只適用於足球員面對一場定生死的淘汰賽。獎杯一是有﹑一是沒有。不過投資回報是有高低之分,輸少的確可以當嬴。

第二是「捨不得放」。東西愈貴,買了便愈珍惜。應用於購物之上,是很可取的態度。不過,在投資上,這種態度是否可取,要視乎買家本身對股票價值認識程度--有幾「知價」。如果你買入股票時,已慎重考慮價值,愈跌可能愈買,持有亦無妨。否則,基於買入價去定股票價值,只是買家一廂情願的想法,以為是寶的,其實可能是禾桿草。

第三是「蝕剩些少」。比起原來的本金,現時持有股票總值微不足道,所以將投資問題都置於腦後。這個想法,如果股票投資佔投資者本人的總資產不多,他有權瀟灑一點,否則,由今日起再跌兩成,身家就縮水近兩成,問題始終需要正視。

第四「返家鄉」。做事有始有終是一種美德,持有嚴重虧損的股票,要化腐朽為神奇,可以做的事除了等待,別無他法。「返家鄉」就是無論當初買入的決定是對是錯,最後如果股價重返買入價,令這項投資能衣綿還鄉,對自己總算有個交代。不過,死等不一定行得通,例如,在2000年以100元以上買入和黃(13),投資直到今天,仍未返家鄉。其實,所謂「返家鄉」,重點應該效在賺回本金,回本不一定靠同一隻股票。

投資者應不時對自己的投資組合進行評估,做功課。出現重大損失,內心不好受,也不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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