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常聽朋友說,由於持有的某幾隻股票損失慘重,已經將它們放置一旁,不再理會。日勤對這種「放埋一邊唔理」的做法有點意見。粗略分析,可以將之分為幾個歪理。
第一,正如周刊大字標題引述富商的說話:「未沽貨唔算輸」。意思是,即使持有的股票遠低於買入價,所導致的損失可以不理,只要未沽出股票,未理單計數,就未算輸。如果從狹窄的定義看,輸是高買低沽的話,不沽就永遠不輸。日勤認為這個想法只是自欺欺人。從基本的會計方法看,賬面損失也是損失。這是普遍投資基金認可的。「未沽不嬴輸」反映了不認輸的心態。可能有人認為,無論輸多少,輸就是輸,所以即使股票價格會再進一步下跌,也無關痛癢。這種想法只適用於足球員面對一場定生死的淘汰賽。獎杯一是有﹑一是沒有。不過投資回報是有高低之分,輸少的確可以當嬴。
第二是「捨不得放」。東西愈貴,買了便愈珍惜。應用於購物之上,是很可取的態度。不過,在投資上,這種態度是否可取,要視乎買家本身對股票價值認識程度--有幾「知價」。如果你買入股票時,已慎重考慮價值,愈跌可能愈買,持有亦無妨。否則,基於買入價去定股票價值,只是買家一廂情願的想法,以為是寶的,其實可能是禾桿草。
第三是「蝕剩些少」。比起原來的本金,現時持有股票總值微不足道,所以將投資問題都置於腦後。這個想法,如果股票投資佔投資者本人的總資產不多,他有權瀟灑一點,否則,由今日起再跌兩成,身家就縮水近兩成,問題始終需要正視。
第四「返家鄉」。做事有始有終是一種美德,持有嚴重虧損的股票,要化腐朽為神奇,可以做的事除了等待,別無他法。「返家鄉」就是無論當初買入的決定是對是錯,最後如果股價重返買入價,令這項投資能衣綿還鄉,對自己總算有個交代。不過,死等不一定行得通,例如,在2000年以100元以上買入和黃(13),投資直到今天,仍未返家鄉。其實,所謂「返家鄉」,重點應該效在賺回本金,回本不一定靠同一隻股票。
投資者應不時對自己的投資組合進行評估,做功課。出現重大損失,內心不好受,也不應放棄。
2 則留言:
但我往往是在此蝕後,股價就回往(但當然距離買入價還是超級遠)。事後回看,總是在最低或接近最低止蝕了。如何才能避免在最低位止蝕?
順叔,非理性持有和非理性拋售一樣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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