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 星期五
領匯的罪與罰
一匡在黃大仙區長大,現時雖然已經搬離該區,但仍習慣每月都到黃大仙中心的一間髮廊理髮。上星期,一匡如常來到黃大仙中心理髮,卻發現整個商場變了一座死城,幾乎所有店舖都關門大吉。
一匡後來與髮型師傾談,才知道原來領匯(823)正重整黃大仙中心內的商舖。髮型師告訴一匡,領匯管理層給小商戶兩個選擇,一是大幅加租,二是搬到商場內的「死位」,大部分商舖眼見經營前景困難,紛紛忍痛結業。髮型師的舖頭雖然能夠繼績營業,但租金就要大加一倍,還要斥資翻新整間髮廊,才獲得領匯續約。
私營化的利弊
過去二十年,歐美掀起「新公共管理革命」,鼓吹公共服務私營化,認為政府應將服務外判給私人營運商,甚至索性將擁有權賣斷給企業,才能夠改善服務效率。
政府部門架床屋,適當引入巿場力量及企業經營手法,無疑可提升官僚機構效率,值得支持。但如果矯枉過正,一味強調效率的重要、而忘記了公營部門原來的存在目標──推動公平公義等社會價值,極端私營化往往是災難開始。
平衡商業原則與社會目標
領匯全面接管公屋商場,正是私營化的反面教材。以往房屋署經營公屋商場效率欠佳、加上房委會面對巨額財赤,政府要推動私營化改革,實在無可厚非。但政府的私營化卻去得太盡,不但將管理權徹底交予領匯,更加完全放棄商場的擁有權。結果是公屋商場的營運效率及租務價值,在100%商業原則的指導下大為提升,但代價卻是犧牲了公屋商場原來的社會作用──為低收入的公民居民提供廉價商品、及為小巿民提供創業空間。
領匯成立後,一面透過加租逼走小商戶,一面引入大型連鎖店來提高商場檔次。這些改革固然是提高了商場的營運水平,但副作用是加重了公民居民的生活負擔、小巿民搞點小生意的機會也被趕絕。如果當初政府在推動私營化時,能夠作出適當制約,例如只給予領匯經營權、並保留50%控股權,會否更能平衡「商業原則」與「社會目標」?對維護社會整體利益是否更有利?
畢竟,私人企業與政府管理的性質有根本不同:私人企業只講利潤與效率;政府則要維護社會公義,而不是無止境追求效率。這不表示我們要忍受官僚的僵化,但我們必須謹記,政府在追求效率提升的同時,必須平衡社會公義及大眾利益。
學者Robert Denhardt有一句名言:「政府只應在道德價值容許下,才有效率地工作」。領匯的教訓,值得香港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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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完全完全完全同意...小弟之前住係東涌十年亦係黃大仙讀書大,東涌個領匯連死剩兩間食早餐既食肆之一既茶餐廳都用同等方法迫走(另外一間當然係大快樂),改左做日本料理,死未...週日同屋企人食個正常早餐既地方都無..記得一年前小弟好動氣將依件事係我地投資團隊會議攞出黎傾傾,有位有錢高層就話:做得好,提昇商場效率!!
兄弟,我又知啦,但依個唔係又二城或朗窮坊,只係一般市民日常起居生活用既商場,可見政府錯就錯在將領匯上市時無諗過係自由市場下,人地係可以買起你再玩野賺錢,唔係心想上完市"GOOD"完水埋係度就無野,有D hedge fund(唔好幫人賣廣告)又頭到尾就知道依個上市計劃又無制約係攪緊笑,你估佢地真係無做due diligence 唔知個商場既用家係邊個?依家就不斷迫D所謂效率出野,之後當然係玩大d話要拆骨,政府實唔肯,咁未等政府有乜counter offer law,又或者更好既等D民怨多D迫政府買番轉頭..唉..俾人睇住黎食,苦了的,係普羅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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